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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棉花生产中后期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4-07-24 19:15:41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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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棉花生产中后期管理的通知

农业部


关于切实抓好棉花生产中后期管理的通知

农业部
农办农[2005]45号


各产棉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当前,棉花生长发育处于现蕾开花的重要时期,为落实好关键技术措施,强化棉田中后期管理,提高棉花单产和质量,增加棉农收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扎实抓好棉花田间管理

  今年长江流域棉区棉花迟栽晚发,黄河流域和西北内陆棉区高温早发,前期营养生长明显不足。目前棉花陆续进入盛蕾初花期,各地要根据棉花发育进程,结合生产实际,把“促转化、攻平衡、稳搭架”作为当前棉花管理的主攻方向,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抢时管理促转化,及时测报防病虫。抓住晴好天气指导农民及时锄草、中耕灭茬,消除草荒;根据土壤墒情,通过灌根、撒肥和叶面喷施等方式加强肥水管理,促进棉苗转化,尽快结束缓苗期。蕾期和花铃期是多种病虫害的并发期,是棉花保蕾保铃增产提质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时做好枯、黄萎病和棉铃虫、蚜虫、红蜘蛛等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二)整枝化调塑株型,起垄培蔸防倒伏。抢时整枝,促进生殖生长。现蕾后要及时去叶枝、打顶摘心、抹赘芽、去空枝。根据棉株长势和降雨情况,黄河流域棉区和长江流域棉区在蕾期和花铃期用缩节胺化控2-3次;西北内陆棉区结合浇水化控3-4次;长江流域棉区结合中耕松土,做好棉株根部培土和沟渠清理工作,防止棉花倒伏和进入梅雨季节后渍害的发生。

  (三)抢施蕾肥促搭架,加强肥水防早衰。各地要按照我部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对棉花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科学施肥技术的入户率和肥料利用率。抓住农时抢施蕾肥,促进棉株早搭丰产架子。早施、重施花铃肥,结合治虫喷施叶面肥,防止后期脱肥早衰。

  二、继续加强重大技术推广

  各地要结合科技入户工程的实施,通过示范带动、开展培训等有效形式,加大棉花优质高产高效关键技术的推广力度,努力提高棉花生产科技含量。黄河流域棉区重点推广麦棉两熟优质高产栽培和抗虫棉配套栽培技术;长江流域棉区重点推广杂交抗虫棉和高品质棉配套栽培技术;西北内陆棉区重点推广宽膜覆盖高密度超高产技术,示范推广膜下滴灌技术。各地要十分重视棉花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工作,加强对特早熟短季棉配套技术的研究,对采用工厂化育苗和无土移栽技术的棉田,要及时解决农民遇到的技术难题。

  三、加强棉花种子生产管理

  良种是搞好棉花生产的基础。为确保明年棉花生产用种,各地要针对棉花种子质量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棉花种子生产管理。一是常规种制种田要做好物理隔离,防止自然混杂;杂交种制种要严格去雄时间;制种田缺苗时严禁补种。二是指导农民收获时要采收成熟种子棉。三是做好良种棉收购服务,做到分收、分晒、分储、分轧,防止机械混杂。四是做好棉种脱绒、包衣、包装等精加工处理,努力提高棉种加工质量。五是加强棉种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种子行为。

  四、努力提高棉花质量

  各地要进一步宣传贯彻我部与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避免在棉花采摘、交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暂行规定》,使广大农民、良种棉加工厂充分认识异性纤维的危害,引导教育农民在收获时使用白色棉布袋、棉布包,佩带白色棉布帽,严格做到“四分”(分收、分晒、分存、分售),确保棉花质量。

  全国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结束,棉花质量检验新体制将于今年9月在全国全面推行。各地良种棉加工厂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创新机制,加强棉花质量管理,加快纤维加工检验设备的更新,全面提高棉花加工质量。

  各主产省(区、市)棉花生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棉花工作,加强棉花产销信息跟踪研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国内外棉花产销信息,帮助棉农科学分析市场形势,做好新棉销售。要搞好生产的组织和指导,加强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要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帮助棉农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力争今年棉花生产取得好收成。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四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

国税发[2002]18号
国家税务总局
2002-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校:
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和税制改革、征管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努力造就一只“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开创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确保各项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治税思想,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把各级税务机关和基层建设成为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优质、廉洁勤政、秩序优良的战斗集体。
推行岗位责任制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两手抓”的原则。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坚持“一岗两责”,坚持抓好收入工作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坚持标本兼治,使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确保推行岗位责任制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各级税务机关和各类税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在税收行政和税收征收工作中以法制、公平、文明、效率为准则,做到按法律法规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税务干部是搞好税收工作的决定力量。各级税务机关要从实际出发,加强思想教育,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既要严格管理,从严治队,又要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推行岗位责任制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考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级税务机关和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禁越权,违规办事,养成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上下协调,秩序良好的工作作风。
(五)坚持以考促管的原则。考核是促进岗位责任制落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实际,采取科学有效的考核形式和奖惩办法,认真实施考核和奖惩。考核要考出实绩,奖惩要拉开档次,不搞平均主义。通过考核和奖惩,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级税务机关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推行岗位责任制的有效途径。在推行岗位责任制的过程中,要注重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做到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二、基本内容
推行岗位责任制,就是通过明确职责范围、落实岗位责任,建立良好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其基本内容是:
(一)科学设置岗位。要严格按照税务机构设置与编制方案的要求,本着精干、高效、协调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范围和主要任务,使每个岗位的工作量饱满,岗位与岗位之间的工作任务相互衔接,促进征管改革的深入,彻底解决疏于管理的问题。
(二)明确岗位职责。要按照单位、部门、岗位的工作范围,结合各个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具体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明确工作权限,做到不重不漏,职责清晰,责权分明,确保每个岗位的税务干部能够顺利履行职责。岗位职责包括共同职责和工作职责。共同职责是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廉洁勤政、税容风纪等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履行的职责。工作职责是指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所必须履行的职责。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上述要求制定职责范围和科学严密、简便易行、责任明确的工作程序,使各个岗位、岗位之间工作规范、运转协调。
(三)确定工作目标。要根据各岗位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从德、能、勤、绩等方面确定每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德是指立场坚定,政治过硬;能是指业务熟练,胜任工作;勤是指工作态度和精神面貌;绩是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定的目标要具有先进性、可行性,既有利于各项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又利于发挥税务干部的潜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岗位工作目标要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部门税收管理的实际水平,做到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各项目标要易于监控、考核、能够比较真实、客观地反映税务干部地工作成效。要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对工作目标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使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在不同时期都有其工作标准和奋斗方向。
(四)实行竞争上岗。要根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目标,分别制定不同岗位的任职条件,推行全员竞争上岗制度。对领导岗位,要大力推行竞聘上岗,通过民主推荐、考试考核、公开答辩、组织任命等程序,把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税务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对各岗位工作人员实行考试上岗,对考试合格、技能达标的人员,根据其考试成绩和业务特长安排岗位,对考试不合格、技能不达标的实行代岗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要积极推行双向选择和末位淘汰制度,逐步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激励竞争机制。
(五)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岗位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岗位责任制的行为分别作出明确、具体的处理规定。要定期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责任工作目标的情况,对不能履行职责、失职、渎职或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除按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连带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规章制度是规范管理、确保税务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的重要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紧紧围绕推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执法执纪、征收管理、工作流程、检查监督、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坚持效能的原则,不求多,但求精,确保制定的制度科学有效,使其真正成为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规范,形成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良好环境,把推行岗位责任制作为实施规范化管理的制度保障。
(二)加强监督,强化指导。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检查、反馈、追究三个环节实施监督。通过明查暗访、自查自咎、民主评议、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召开纳税业户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等措施,对税务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并责成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认真查找原因,限期纠正;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上级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姑息迁就。
(三)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推行岗位责任制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制定百分制或千分制考核标准,其中包括共同职责考核标准和工作职责考核标准,并对共同职责和工作职责的具体内容分别量化确定分值。要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人工考核和计算机考核相结合,领导考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实行以责定分,按分记奖。要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定期组织考核,并作为干部晋升、评先创优、立功受奖的主要依据;对不愿学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警示诫免;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要待岗培训或调离岗位;对失职、渎职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实行廉政一票否决。通过考核和奖惩,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落实岗位责任制的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把税务机构改革和推行岗位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岗位责任制对加强税务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地规范化,进一步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推行岗位责任制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局领导人任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岗位责任制考核评审委员会,确定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推行岗位责任制的计划、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要坚持不懈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一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其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推行岗位责任制工作的健康发展。总局、省级税务机关要以身作则,积极推行和实施岗位责任制,为基层税务机关作出表率。
(二)深入调查,制定方案。各地要按照总局关于机构改革和推行岗位责任制工作的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回顾今年来加强队伍建设、搞好税收管理的经验和教训,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本系统、本机关工作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对推行岗位责任制的内容、方法、步骤、考核标准、考核周期、考核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在推行过程中,各地可以因地制宜,继续坚持已有的成功做法,不求形式的统一,提倡“百花齐放”,但务求职责明确,考核严谨,奖惩分明,使税收管理再上新水平。要抓住机构改革、重新“三定”的有利时机,认真推行岗位责任制。各省税务系统及省局机关自身的具体实施方案,在机构改革到位后,抓紧研究制定,于年底前上报总局人事司备案。
(三)周密组织,稳步实施。推行岗位责任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精心组织,缜密规划,有组织、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机构改革,重新设定岗位,制定职位说明书,采取竞争上岗等办法,择优确定各岗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在推行岗位责任制过程中,要采取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再逐步推开的方法,稳步推行;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税务干部地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确保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的实现,使推行岗位责任制工作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四)及时总结,不断提高。各地要及时总结推行岗位责任制的经验,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典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推广,做到抓点带面,共同提高。总局将采用抽查、互查、普查等方式,加大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力度,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行和持久发展,适时召开全国或部分省市的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推动整个工作的深入开展。




本案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案情
中学生王某(14岁)和李某(12岁)一天在放学的路上拾得一钱包,两人打开一看,里面竟是成捆的人民币,经清点共计10000元。李某即要求两人平分该款,王某则说先每人拿500元用,剩下的以后再分,于是两人拿出1000元后,将剩余的9000元埋藏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旧房里。过了一个星期,王某和李某发现所埋之款已丢失。后来失主郭某得知王某和李某拾到其款,多次与王某和李某的父母协商返还之事。王某和李某的父母已该款是拾来的,且9000元已丢为由,拒绝返还。郭某遂向法院起诉。
分歧
本案在处理中对两被告的父母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三中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和李某的父母不负返还之责。理由是王某和李某是善意的受益人, 根据善意的受益人的返还规定即以现存的利益为限,王某和李某已经花掉了1000元,另9000元被盗,因此不存在现存的利益,因而不负返还之责。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和李某的父母只应各自负责返还郭某500元。理由是王某和李某拾得原告10000元属于不当得利,且只使用了这1000元。对另9000元,因被他人盗走,两被告没有过错,因此不承担返还之责。
第三种意见认为,王某和李某的父母应共同当返还郭某10000元。理由是王某和李某拾得郭某10000元后不返还,属于侵权行为,不管两被告如何处置,其应全部返还。
评析
本案两被告应否返还郭某款,返还多少?关键是要对两被告的行为作一个定性。 首先分析两个概念及其成立的条件。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取得他人的财物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使他人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1.须有一方受有利益;2.须他方受有损失;3.须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须无合法根据。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的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成立条件是:1.有损害事实发生;2.行为的违法性;3.损害事实与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的主观具有过错。两者的区别:1.在主观上,不当得利的受益人一般没有过错,即不当得利人只有被动地消极的不作为。而侵权行为的致害人一般是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2.客观上,不当得利的受益人取得他人的财物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仅属于没有法律根据而取得;而侵权行为中的致害人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违法性。 3.不当得利返还因受益人的主观是善意还是恶意而不同,善意的受益人只承担返还现存的利益,恶意的受益人应承担返还其取得的全部利益;一般侵权行为应承担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其次对王某和李某在整个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分析。可分为二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王某和李某拾得10000元钱并实际占它;第二个阶段为王某和李某将拾得的10000元钱分作二部分,一部分由两人花掉了,一部分藏起来。第一个阶段为典型的不当得利,王某和李某对这10000元钱的占有是合法的,符合动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善意取得、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添附),其也是善意的受益人。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七条“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的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和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利益受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的规定,王某和李某对拾得的钱应有妥善保管的和返还的义务。如果王某和李某拿了这10000元钱去寻找失主、上交学校或有关部门,在这一途中发生被盗或丢失,则不应返还之责。 但王某和李某既没有寻找失主,又没有上交学校和有关部门,而打算分掉该款。两被告在主观上有非法占有该款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有私分和埋藏的行为,该行为侵害了失主郭某对这10000元钞票的所有权,具有违法性 ;郭某存在经济损失的事实;郭某的损失与王某和李某的非法占有之间有因果关系。所以第二个阶段转化为一般侵权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的规定,王某和李某的父母应共同当返还郭某10000元。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江西省吉水县法院 刘四根
邮政编码 331600
电话 0796——35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