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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部部属院校校办产业周转金暂行管理办法

时间:2024-07-13 03:53:1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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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部部属院校校办产业周转金暂行管理办法

机电部


机电部部属院校校办产业周转金暂行管理办法
1992年3月28日,机电部

为贯彻机电教(1991)1988号文件, 支持部属院校校办产业特别是科技产业的创办与发展,部决定设立部属院校校办产业周转金,向学校提供有偿专项短期借款。现将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周转金来源
(1)部和司的统筹资金;(2)有关企业资助;(3)部属院校发展校办产业的统筹资金;(4)用款单位计付的占用费;(5)其他。
二、使用范围
(1)周转金主要用于资助部属院校在兴办科技产业方面急需投资的重点项目。
(2)申请借款的项目必须技术成熟,市场前景好,投资少,周期短,经济效益显著,并已自筹落实不少于申请额度30%的匹配资金。
(3)申请借款的单位必须具有按期偿还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三、申报与审批
以学校为单位申请。 申请借款单位必须首先向教育司报送借款申请和项目论证报告。经审查批准的项目,方可列入当年周转金使用计划, 并由学校与教育司签订借款合同。
四、借款期限和占用费
(1)借款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2)借款要收取少量占用费,月占用费比中国工商银行科技开发贷款同期月息低两个百分点。
五、周转金管理
(1)部属院校科技产业领导小组是管理周转金的权力机构。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周转金项目的受理申请、组织评审及检查监督; 计划财务处负责办理周转金的拨付。
(2)借款单位每隔半年要向教育司书面报告一次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完成后要及时提交总结。
(3)对于无故拖延项目进度或擅自改变项目用途的学校,教育司有权停止拨款并追回全部已拨款项。
(4)学校应在借款期满时一次归还借款及占用费。对于逾期借款,除了增收月占用费100%外,教育司有权从拨给该校的财政经费中直接扣除。
(5)对于使用借款效益好和能按期还款的学校,教育司在下年度审批项目时,将优先考虑;对于使用借款效益差和不能按期还款的学校, 将暂停审批其申报的项目。
六、其他
本办法从教育司发文之日起执行。





湛江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湛施工备案管理规定》

广东省湛江市园林局


湛江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湛施工备案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我市园林绿化市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湛施工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湛施工,必须办理进湛年度备案手续,持湛江市市政园林局核发的《外地园林绿化企业进湛登记备案通知》,方可进入湛江市招投标市场进行投标。
  二、进湛备案企业资质要求。省内企业必须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省外企业必须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三、进湛备案企业人员要求。驻湛机构需配有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会计、统计等人员。
  1、三级企业配置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会计、统计等人员不少于8人(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师1人,园林工程师 不少于2人。
  2、二级以上企业配置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会计、统计等人员不少于10人(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7人)。其中建筑师1人,水、电工程师1人,园林工程师3人。
  四、办理备案必须提如下申请资料
  1、市外进湛施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三份)。
  2、市外企业进湛施工备案表(一式三份)。
  3、《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证明材料。
  6、企业在湛江市银行开户证明。
  7、企业施工业绩材料:一级企业须提供近3年来承担过不少于3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书;二级企业须提供近3年来承担过不少于3个2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级企业须提供近3年来承担过不少于3个1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书。
  8、驻湛机构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房管部门颁发的租期在一年后到期的房屋租赁合同)。
  9、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在湛负责人的委托书。
  10、企业驻湛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及人员任职书、在湛身份证或有效期在一年后到期暂住证、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
  11、企业驻湛江备案其他专业人员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和岗位证书、社保证明。
  12、上述所有文件、证件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核对。
  五、企业必须如实逐项填报有关情况,不得伪造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这二年内取消在湛施工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一位技术负责人只能承接一个工程。特殊园林需承接第二个工程的,应由施工企业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市市政园林局审查同意后,才能参加第二个项目的投标,但一位技术负责人最多只能承担二个工程项目责任。
  七、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园林窗口报送申请资料。
  2、市政园林局到申请单位驻湛办公场地核查。
  3、市政园林局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办理,申请单位到市政园林窗口领取批复件。
  八、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办理决定。
  九、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湛后,必须严格遵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加强管理,规范经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清除出本市园林绿化市场:
  1、未经备案和超越核定经营范围、超过核准经营时间承接工程的。
  2、非法挂靠,非法转包,转借、出卖证件的。
  3、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的。
  4、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处理的。
  十、市招投标部门、招投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审查市外进湛施工的园林绿化企业准入制度,未办理进湛施工备案手续的市外企业所取得工程项目中标标书一律按废标处理。
  十一、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2005年3月30日颁发《关于加强市外进湛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的通知》同时作废。
  附《市外企业进湛施工备案表.doc》


湛江市市政园林局 
二〇〇六年 7 月 18 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办科教发〔2006〕101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乡村医生培训中心:
为促进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的落实,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的终身教育制度,我部依据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卫生部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及《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在职培训指导手册》等文件和培训规范要求,结合目前各地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制订了《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现将《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请参照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开展自评工作,并于2006年11月底前将自评工作情况和结果报送我部科教司。我部将在适当时候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有关抽查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doc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使用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养工作,根据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卫生部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及《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在职培训指导手册》等文件和规范要求,结合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的特点,制订了《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为开展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和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评估工作和各省(区、市)的自评工作提供依据。
一、评估目的:
(一)依据评估结果和反馈信息了解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收集资料,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以便及时调整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指导。
(二)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比较,促进和加强横向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表彰活动,推动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制度和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制度,形成与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体制和机制。
二、评估对象
(一)有关单位。为主要评估对象;具体包括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培训机构等。
(二)相关人员。为评估抽查对象;具体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
三.评估标准
评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量化指标,均有计算方法和标准,指标权重采用专家评议和百分权重法。总分为100分,附加分10分。总评分少于60分,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四、评估方式
由评估专家小组采取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学员测试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
五、评估过程
评估工作分为自评、复评、认定三个阶段:
(一)自评阶段: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按时报送卫生部科教司。
(二)复评阶段:卫生部科教司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抽查,对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三)认定阶段:根据自评与复评结果,对各省(区、市)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复评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成立评估专家组:每组一般由4人组成,分别由卫生行政部门领导1人(担任组长\由卫生部科教司指定)、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管理专家、医学专家、医学教育专家3人组成(由组长选定)。评估组专家分为二组,A组为管理组2人,负责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培训机构的评估,召开管理人员座谈会; B组为专业组2人,负责现场评估,抽查考核,召开专业人员座谈会。
组长全面负责评估工作,具体任务为日程安排、确定专家人选及任务分派、确定抽查地区及机构、反馈评估意见等。各成员应在做好分派的评估任务同时,协助组长做好联络、记录与资料的整理和汇总、起草评估报告等工作。
(二)抽样:根据自评情况,采取随机方法抽取接受检查的单位和个人。
每省(区、市)抽样数量为:
1.有关单位抽样数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各2个,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2-4个,乡镇卫生院3-4个,村卫生室3—4个。
2.相关人员抽样数量:
①管理人员访谈:每个抽查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各1-2人。
②培训机构人员访谈:每所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1人,领导1人,教师3—5人。
③培训对象及相关人员访谈: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20人,乡村医生20人。
(三)测试。随机抽取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40名,乡村医生40名,由评估组进行现场考试,考试内容依据《卫生部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及《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在职培训指导手册》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四)复评日程安排:评估组抵达被评估省(市、区)后,由组长确定抽查地区和单位,确定评估日程


复评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组别
第0天 专家组报到、召开预备会、确定分工、安排日程,学习评估指标体系 A组、B组
第一天 上午 1.与省(市、区)卫生厅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交流情况,查阅相关资料。2. 实地考察省级培训机构,查阅相关材料。召开管理人员座谈会 A组、B组
下午 赴抽查的地市 A组、B组
第二天 上午 实地考察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查阅资料 A组
召开培训对象及相关人员座谈会,实地考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B组
下午 组织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抽查考试 A组、B组
赴抽查的另一地级市 A组、B组
上午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 A组
第三天 召开培训对象及相关人员座谈会,实地考察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B组
下午 组织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抽查考试 A组、B组
向省(市、区)卫生厅局反馈评估意见 A组、B组
第四天 专家组撤离
七、评估意见反馈和汇总上报
评估专家组汇总评估记录及相关资料,对记录资料及评估全过程进行综合分析后,形成主要评估意见并向被评估的省(市、区)卫生厅(局)反馈,撰写评估报告,将评估报告、评估记录及相关资料报卫生部科教司。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1号,卫生部科教司教育处 邮编:100044;
联系电话:010-68792247,68792251;传真:010-68792234 Email:kjsjyc@sina.com


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内 涵 评价方法 分值
1、政策与管理24分 1、政策规定8分 1、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的规定、办法2、 各设区市及县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实施办法或细则 查阅文件查阅文件
2、组织机构3分 1、省、设区市及县有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管理机构2、省市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经费、设备及场地 查阅资料查拨款证明,实地考察
3、管理人员 3分 1、 省、市、县有卫生管理或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分管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的人员至少1名2、 省、市、县有关管理人员接受过相关培训,熟悉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的政策及管理规定 查阅相关证书访谈
4、计划总结 3分 1、省、市、县有近2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计划与总结2、乡镇卫生院有全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 查阅资料
5、档案管理3分 1、 省、市、县有近2年完整的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文件及相关材料2、县卫生局、乡缜卫生院有辖区内乡村两级卫生人员培训档案 查阅档案
6、经费管理 4分 1、有稳定经费来源,或专项经费2、有经费管理及使用办法 查阅拨款文件及财务资料查阅文件资料

2、实施情况40分 7、 师资培训5分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近2年举办过农村卫生人员师资培训班2、80%以上地级市举办过上述师资培训班 查文件资料查办班材料
8、县级培训活动及管理10分 1、近两年来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会议2、近两年来每年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检查督导工作3、近两年来每年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项目 查阅会议纪要查阅工作记录查阅实施记录
9、乡村两级培训活动 15分 1、开展《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指导手册》规定的理论学习、技能训练、课件观摩,以及其他各项培训活动2、 乡村医生在职培训开展情况,是否与注册衔接 查阅资料考试、考核座谈会查阅资料
10、学习记录5分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在职培训情况进行学分登记或相关记录 查阅证书及相关资料
11、质量控制5分 省、市、县对辖区内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开展过检查、监督和评估 问卷、访谈查阅评估报告
3、完成情况36分 12、单位覆盖率8分 以县为单位乡、村两级卫生人员开展在职培训工作的比例大于70% 查阅上报材料
13、在职培训参加率 8分 乡、村两级卫生人员参加在职培训比例大于70% 查阅CME项目册
14、在职培训合格率 8分 参加在职培训人员培训合格率大于70 % 查阅证书及验证档案
15、抽查合格率 12分 抽查考试考核合格率大于70% 现场抽查、考试考核
4、附加分10 16、特色与创新 10分 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的科研立项;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的文章;其他有关配套政策和特色措施。 查阅相关杂志及立项文件、有关文件